小知识:悍马,汽车 进口汽车厂商 汽车厂商 汽车品牌,悍马,(Hummer)诞生于1985年,由美国AM General公司(AMG)生产的,现商标使用权和生产权归美国通用汽车公司所有。悍马,美国军方于七十年代末期,根据越战经验,发现需要新一代的轻型多用途军车。当时军方所要求的军用车需要符合高机动性、多用途、有轮 (非履带式)汽车,简称HMMWV (HighityMulti-purposeWheeledVehicle)。自从销售以来,依靠本身的优异的机动性和越野性,使得大部份车友将其冠上‘越野之王’的美誉。从最初的军版到现在所生产的每一款越野车都体现了优秀的越野能力、无所匹敌的通过性及多变的型号都是同级别越野车里优秀的典范。通用亦开始为悍马寻求接手企业。1908年,约翰·威利购买了越野汽车部,并于1912年成立威利斯-越野(Willys-Overland)汽车公司,生产威利-骑士汽车。1992年,悍马推出H1系列的越野车,这款汽车是根据美国陆军使用的高机动性多用途轮式车辆改编而成。2008年底,因次贷危机财政受到严重冲击的通用公司为求美国联邦政府援助,悍马与庞蒂克、绅宝汽车、钍星汽车被宣告为取消品牌。2009年,腾中重工从通用手中收购悍马,以失败告终。2009年6月2日,通用签署了谅解备忘录,把悍马品牌出售给中国四川腾中重工。2010年8月20日通用汽车总部称,经过几轮与潜在投资商的谈判,悍马品牌最终拯救无望,将于2010年8月底完全关闭。2013年英国汽车制造设计商“布林德维尔”(Prindiville) 接手推出两人座悍马电动车。